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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法院:“回访春风”消融“情感风霜”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王晨 郎桔)为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稳定家庭婚姻关系,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家事团队推出家事案件回访及帮扶工作机制,对调解和好、判决不准离婚、夫妻扶养、子女抚养、赡养等类案件,结案后由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通过上门调查慰问或电话回访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发现家庭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当事人互让互谅、积极修复家庭关系,把司法服务延伸至审判前后,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

  近日,南溪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妇联、心理咨询师一行8人前往南溪某小区对一位多重重度残疾妇女伍某及其10岁的儿子小坤进行判后回访帮扶。

  母亲带儿子到法院状告父亲

  伍某与杨某于2004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2013年11月,伍某因公受伤,致多重贰级伤残,丧失了劳动能力。2017年3月,伍某与杨某因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杨某离家外出多日不归。此后,杨某便很少回家,也不再照管伍某及孩子。15岁的女儿长期随外婆生活,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伍某独自在家照看还在上小学的儿子小坤,生活难以得到保障。2019年5月,伍某毅然来到南溪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同时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儿子小坤起诉,要求杨某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

  经审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认为,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伍某身患多重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自身没有经济来源,对子女的抚养能力受限,杨某作为伍某的丈夫,儿子小坤的父亲,理当勇担重担,承担起对妻子的扶助及对儿子的抚养义务,遂于2019年7月对上述两案作出判决:从2019年8月起,杨某每月支付伍某生活费1000元;支付儿子小坤生活费800元,儿子小坤产生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由杨某承担。

  联动回访:拆除“心墙”重拾希望

  关于回访的“初心”,家事法官郎桔介绍说,家事案件在司法领域的呈现本身就经历了长时间的累积、叠加和质变,即便当时案结、事了,也可能出现反复,还需后续的关注、介入和干预。秉承这样的办案理念,案件结束后,家事法官仍然牵挂着伍某母子,多次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在得知母子俩连续几天都在闹矛盾后,家事法官随即联系了检察院、妇联的相关人员及区法院聘请的心理疏导师共同前往伍某家中进行走访。

  客厅里,大家围坐在一起,详细询问了伍某母子最近的生活情况,认真倾听了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和打算,并不断鼓励伍某要热爱生活,重试信心,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为自己的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房间里,心理疏导师也和小坤进行了深入交流,鼓励小坤要热爱学习,做一名积极乐观的好孩子。同时,也告诫小坤作为小男子汉要多体谅妈妈的难处。经过众人的开导,小坤主动走出房门向母亲承认错误,伍某也表示以后会多和儿子沟通,母子二人脸上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真情关怀:家事回访取得实效

  “孩子昨天主动做好晚饭叫我吃饭,我已经多年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家事回访的第二天,伍某扶着轮椅带着水果来到法院,激动地告诉法官孩子带给自己的惊喜。她表示,自己现在已经重新找回生活的希望,要独立自强,为孩子树立榜样。法官婉拒了伍某送来的水果,并感谢伍某对法院及其他部门工作的认可,希望她能够坚持和孩子形成良好的互动,营造一份和谐的家庭氛围。

  为巩固回访成效,当天下午,南溪法院再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前往法院家事审判中心为伍某母子进行心理疏导。在心理辅导室,咨询师以沙盘游戏的方式与母子二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帮助他们敞开心扉。随后,家事法官又联系志愿者为小坤送上了新书包和文具,祝福他新学期取得优异成绩。

  “法官一时一事,当事人一生一世。”这句话用在家事审判中再恰当不过了,家事法官深谙此理。他们用一次次的努力付出、真情化解,挽救了无数濒临破碎的家庭,让无数像小兰母子一样的当事人又重拾生活和学习的热情,重新对美好的未来充满憧憬。

  南溪法院的家事回访工作由家事法庭牵头,以家事审判干警为主体,充分吸纳专业人士,在辖区内选聘5名家事调解员、5名家事调查员、2名心理疏导作为回访辅助力量,通过电话联系、家庭走访及帮助就业等方式,累计为59起案件的113名当事人带去了司法的温暖。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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