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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铁法院敲响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第一锤

发布时间:2016-06-2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周志刚 周冬梅)6月22日上午10时,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在成铁两级法院率先开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的试验庭开庭,敲响了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第一锤。

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验。

  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成铁法院专门制定了《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成立了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确保上级法院安排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以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专职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审管办主任、法警大队长、行装科科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刑庭全体人员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刑庭庭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验庭庭审现场。

  根据工作方案,成铁法院专门组织了此次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验庭,并同时组织进行庭审考评、微博直播庭审。此次作为试验庭的案件是被告人巫某运输毒品案。2016年2月3日6时20分许,被告人巫某持当日成都东开往遂宁的D2244次列车车票准备到遂宁,在成都东站进站口接受安全检查时,安检员从巫某所穿咖啡色外套左侧内兜内查获一包外层用黑色塑料口袋、中层用白色卫生纸、内层用透明塑料封口袋包裹的白色固体晶体状可疑物,净重48.8克。后经鉴定,系毒品甲基苯丙胺,含量为3.8%。成铁法院组成了以刑庭副庭长韩奕为审判长、两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合议庭在收案后发现,被告人在侦查期间以及审查起诉期间对其运输毒品的主观明知问题均是零口供。在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舒服的悉心指导下,合议庭为试验庭的开庭积极做好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和开庭审理工作预案,及时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明确了双方争议焦点,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落实证人出庭作证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专项补贴,消除证人出庭的后顾之忧。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引导下有序对出庭作证的一名安检员、一名民警分别进行了交叉询问。庭审中通过多媒体示证,法庭当庭播放了安检人员和民警在安检口检查被告人时被告人的异常反应以及当场从被告人外套内查获可疑物的监控录像。在这些关键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在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巫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巫某当即表示认罪服判。

公检法推进刑事庭审改革座谈会。

  庭审结束后,成铁法院邀请成铁公安处、检察院、律师代表以及成铁中院领导和西南财大法学院专家参加,组织召开了成铁公检法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座谈会。成铁法院院长花桂荣表示,本次试验庭对成铁法院全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有着很好的示范效果:一是充分体现了对于人权的司法保障;二是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方向;三是充分体现了对公正和效率的追求能够得到落实。希望以后进一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把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参会的公安机关代表、检察机关代表、律师代表以及本院刑庭的法官们,紧密结合此次试验庭的成功之处以及在庭前会议的程序完善、证人出庭保护、证人出庭的必要性、多媒体示证的技术性问题、视听资料的取证完善、当庭认证的规范性等方面还需要改进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充分发表了意见并达成了共识。西南财大法学院诉讼法副教授兰荣杰对此次试验庭进行了点评,指出此次试验庭非常成功,庭审组织有序,举证、质证、认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强,庭审效率高,并通过组织证人出庭作证、当庭多媒体证据展示促成了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非常好。成铁中院分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汪阳对此次试验庭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此次试验庭取得了圆满成功,真正实现了最高法院提出的证据示证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的“四个在庭”的目标。最后,成铁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舒服表示,此次试验庭虽然取得了成功,但只是迈出了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步,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接下来,成铁法院将在分析、总结此次试验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律师等职业共同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指导,及时研讨有关问题,切实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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